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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轉貼-化石鳥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Franco仔    時間: 2007-12-17 07:59 PM     標題: 轉貼-化石鳥

化石記錄,過渡生物?


有人說,由一生物進化成另一生物現在雖沒發生,但過去有發生。那麼唯一可以證明這說法的真偽,是化石的記錄。我們小心觀察化石時,就會發現化石都如聖經所說「各從其類」,例如魚的化石很容易分辨,一看就知道是魚類。樹葉的化石,很容易分辨,一看就知道是樹葉……都可以分辨出來。


有一次在澳洲一間博物館裡看一個化石魚展覽,說魚類如何進化成為陸上脊椎動物,並解說這魚三萬萬年前在旱季水少時就在泥濘裡爬,爬多了就長出適合陸地的手足。但在同一櫃中卻有一張照片,跟化石魚一模一樣,至今仍在泥濘中爬。我對自己說,如這魚三萬萬年仍一點不進化,那要等多久才能上陸啊!化石和至今活著的是一樣的生物,並沒有任何過渡時期的生物。


不久之前,發生了一件很有趣的事。一九九九年十月我在夏威夷看報上說,已找到一半恐龍一半鳥的東西。一看之下,我對朋友說:「那不可能是真的。你看那鳥的羽毛全是鳥羽,如果牠在進化過程中,不可能這樣。因羽毛也必在進化中。恐龍有的是鱗片,那進化中的生物應有一些既不是羽毛又不是鱗片無以名之的東西。」


之後我回美國本土,十一月在《國家地理雜誌》(一本完全相信進化論的雜誌)看見十頁很長的報告,大事宣告:「我們找到那失去的一環!那東西尾部是恐龍,身體是鳥,那就是一半恐龍一半鳥。」於是進化論學者很興奮,開始到博物館在恐龍身上加上羽毛。


翌年一月份《答案在創世記中》(AnswersinGenesis)的通訊載十一月人們所發表的報告說,他們現在知道是不對的,並說《國家地理雜誌》三月份那一期會刊登更正啟示。


三月,我在芝加哥機場找到三月份的《國家地理雜誌》,於是從頭翻到尾,可是不見有甚麼更正啟示;再仔細看一遍,終於找到一小段文字是給編者的信,載一位中國學者研究後說:「雖然我不想相信,但那「古盜鳥」像是不同化石組合的,一部份是恐龍尾巴,另一部份是鳥的身體,由兩者合而為一……」主編回應說:「我們要再作研究,看看那到底是怎麼一回事。」


二千年六月九日,我在香港看到《東方日報》有段新聞說:「農民造假化石幾亂真,美科學家出醜,登門探訪無獲。」繼續說:「走私到美國後,再被追回的遼西『古盜鳥』假化石,繼鬧出科學笑話令美國科學家出醜後,再爆出新聞……中國遼西依靠製造假化石維生的農民和化石販子極多……瞞過中國地質博物館的一位資深科學家……發表一篇頗為轟動的論文,聲稱找到從爬行類到鳥類進化的依據。」


十月左右《國家地理雜誌》有一篇長約五頁的文章解釋說:「這次我們為甚麼被人欺騙呢?是因為我們的研究員爭權奪利,未研究清楚就發表了報告」,惟恐遲別人一步。如果本身相信恐龍變鳥的話,看見那化石,就有偏見,覺得很像,研究時就不會太仔細和客觀了。


由以上可見人們並沒有真的看過恐龍變成鳥,由一類變成另一類,無論是活著的,是化石,都沒有人見過。然而聖經說「各從其類」,卻是人人可見的,是真確的。那麼,你的觀察是支持進化論──有很多過渡時期生物的化石呢?還是支持聖經──沒有過渡時期生物的化石,只有「各從其類」?


達爾文曾說:「過渡時期的生物化石,地質學確實沒有提供任何精細的逐漸改變,這可能是最明顯和最嚴厲的反對。」進化的論調。不過,他又說:「地質記錄不完備。」他不夠時間。如果繼續去找,一百年後應該找到「無數」的過渡期化石。


一百多年之後,現代的進化論學者又怎樣說呢?著名的顧特(Gould)和艾達芝(Eldredge)說:「從來沒有在化石中看過逐漸進化。」


讓我們以這些例子再做一次「事實與意見」的實驗。事實是:沒有任何過渡期化石被找到。意見是:達爾文──不夠時間;顧特──變的太快,沒有留下化石。(因此他發表了新的理論「突變或跳躍進化論PunctuatedEquilibrium」。)
作者: 路人甲    時間: 2007-12-18 01:23 PM

真的
作者: 貓毛飛揚    時間: 2007-12-20 07:26 PM

又是拿"古盜鳥"說事的外行文章!
當時"古盜鳥"所包含意義,現在早有其他這幾年發現的物種承繼了,只是演化的意義並非集中在單一的物種上,外行人造不了文章而已~
Gould是傑出的古生物學家,Dawkins也是傑出的演化生物學家,縱使他們觀點相異爭論激烈,但他們也一致認定達爾文的貢獻和演化論,文章那個作者竟然把Gould當作反達爾文的代表人物.....他應該多讀點Gould的書和文章,無知者無畏!
作者: Franco仔    時間: 2007-12-20 11:32 PM

我只是轉貼而且.........我甚麽都不知道的
作者: 貓毛飛揚    時間: 2007-12-21 02:10 AM

放心,不是說你^_^
不過轉貼時把原載網站列明,附加連接地址會更好,方便人家進一步查證,也尊重原載網站處理文章的人.
作者: 達爾文    時間: 2007-12-21 11:22 PM



QUOTE:
原帖由 貓毛飛揚 於 2007-12-21 02:10 AM 發表
放心,不是說你^_^
不過轉貼時把原載網站列明,附加連接地址會更好,方便人家進一步查證,也尊重原載網站處理文章的人.
Franco仔你在互聯網轉載的文章我看很多都是錯或過時的,小心很容易誤導人啊,好在此講場有很多專家版主指正,而貓斑竹說得對,附加連接地址方便人查證,也尊重原載網站處理文章的人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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